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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省省長羅志軍

  人民網北京5月11日電 (記者 楊樂) 今天上午,江蘇省人民政府與人民網地方領導頻道取得聯系,發(fā)來省長羅志軍同志對人民網網友留言的批示回復,羅志軍就網友留言反映的八大熱點問題進行了批示,交由相關部門處理和反饋。

  這是江蘇省省長羅志軍首次回復人民網網友留言,也是《地方領導留言板》開通以來,第20位公開回應網友留言的書記省長。

  人民網《地方領導留言板》是人民網近年來著力打造的精品欄目,為全國為除臺灣地區(qū)外全國31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及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(qū)上千位各地各級黨政“一把手”全部開通了專屬留言板。在越來越多的省份地區(qū),“從留言板上獲取民言民聲”不僅僅是一股新風,而是已經成為一項新的工作常態(tài)。而從“上訪”到“上網”,也日益成為更多百姓反映民生民情的新選擇。

  江蘇省省長羅志軍對網友留言反映八大熱點問題的辦理回復:

  人民網網友“個體工商戶”留言:

  羅省長您好,2009年個體工商戶防洪保安資金、人民教育基金,工商部門還要代收嗎?我建議納入稅收比較好。

  江蘇省財政廳回復

  (一)根據《財政部關于公布2008年全國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的通知》(財綜〔2009〕12號)和《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公布江蘇省政府性基金項目目錄(2009年)的通知》(蘇財〔2009〕9號)規(guī)定,防洪保安資金、人民教育基金(已于2003年更名為地方教育基金)作為國家和省繼續(xù)保留執(zhí)行的政府性基金項目,在2009年可以繼續(xù)征收。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,分別由工商或稅務部門代征。

  (二)作為政府參與社會產品分配和再分配的不同形式,稅收與政府性基金存在較大區(qū)別:一是使用方向不同。稅收主要是政府為滿足社會純公共需要,籌集一般公共產品和服務所需資金而設立的;政府性基金是政府在管理社會經濟活動中,為滿足社會準公共需要,提供特定公共產品和服務而設立的。二是立法層次不同。稅收一般以法律、法規(guī)為依據,其立法權集中在中央,須經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或國務院批準;政府性基金審批權則集中在財政部或國務院。因此,在國家未對上述兩項政府性基金的征收政策進行調整前,應繼續(xù)作為政府性基金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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